今天(15日),因非法“占中”案而被判16个月监禁的“占中”发起者之一戴耀廷被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以10万港币(约合人民币9万元)保释。 今年4月,戴耀廷被裁定串谋犯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名成立,法庭判他16个月监禁。同案被告陈健民、邵家臻和黄浩铭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戴耀廷 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据香港东网8月15日报道,戴耀廷此前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今天,他在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在上诉期间保释。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听完陈辞后,批准戴耀廷以10万港币保释,其间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港、居住报称地址。
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 港媒图 他的上诉聆讯将在明年2月进行。据悉,戴耀廷自今年4月开始服刑后已服刑约16星期,原定最快将于明年3月14日出狱,故此上诉庭于明年2月尾处理其上诉,如戴不获保释,应已完成大部分刑期,但由于戴现获保释,故一旦上诉失败便需继续服完余下刑期。
戴耀廷今早由囚车押抵法院 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戴耀廷等9名非法“占中”祸首在今年4月全部被判有罪,尽管事前曾宣称“参与者要主动投案、在法庭上不作抗辩,接受法律制裁”,但在定罪后,9人均就定罪提出上诉。除戴耀廷外,其他8人的上诉也会在明年2月24至26日处理。 香港法庭今年4月24日判处非法“占中”9被告其中4人即时监禁,其余5人则先后被处以缓刑或社会服务令,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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