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由于加拿大移民政策的重大改变,移民局对枫叶卡也有了新规定。换枫叶卡必须提供加拿大自住地址,也就是将新卡寄给申请人在境内的居住地址,而且不能使用邮箱(P.O. Boxes)号码。
不管是枫叶卡过期也好,正常换发枫叶卡也好,许多加拿大永久居民,对加拿大枫叶卡更新所需资料清单和流程并不是清楚。 2014加拿大移民局对枫叶卡新规定
要了解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的法律定义,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按移民部的解释,以下三种情形,都可满足住在加拿大的条件。
第一,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第二,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註册、有持续经营记录)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第三,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同样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但是,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而不满22岁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父母的居住时间,可以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 枫叶卡5年内住满730天的详细算法 太空人最关心
5年内住满2年,不是从移民登陆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它的算法有两种形式:一是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倒推,5年的时间内住满2年;二是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算起。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任意一种倒推方式,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居住方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
这样一来,要面临的一大问题是,移民局按5年住满2年办理枫叶卡延期,而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如此说来,即使手持有效的枫叶卡,也有被边境处拒之境外的可能。
延期后的枫叶卡,即登陆超过5年者,出入境就就有可能遇到这样的麻烦。例如2010年5月获得枫叶卡延期者,是在2005年至2010年的任何时间段内住满2年,可能是2005、2006连续住满的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这样,当年拿到延期的新枫叶卡离开加拿大、今年5月返回时,边境处则会从2012年5月倒推5年。就是说,从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住满2年者,方可入境;否则,边境处有权阻止其入境。
第一个5年期的枫叶卡入境可能引起的争议是,入境时往后累计,也难以达到住满2年的条件。比如:2007年短程登陆温哥华的某小姐,期间也蜻蜓点水似地光顾过,今年2月再次入境时,他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累计不到1年,离枫叶卡到期仅剩8个月,边境人员以其5年内无法住满2年为由,拒绝入境,某先生由此也丧失了永久居民身份。 外派工作,不能随便注册一家公司就能说事,除了必须是在加拿大註册的公司外,还必须在加拿大正常运作、具有产生收入的能力并能实现预期的利润。
境外居住证明文件
陪同境外的加拿大公民,有要证据表明陪同人加拿大公民的身份,以及申请人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子女关系证明,文件包括:结婚证、同居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受洗文件、收养或监护文件,读书或就业记录,护照或其他旅行文件,文件指示陪同的人状态。
在境外就业者,要提供僱佣公司的名称、性质、正式签署合同的名称及职位,需要的文件包括:公司註册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伙伴关系协定或公司年度报告,加拿大企业所得税的税务评估财务报表,僱员转让协议或合同副本,加拿大企业和加拿大以外的业务或客户之间的任何关于申请人的工作、客户或业务协议的副本,加拿大税务局评估收入税的通知T4。
加永久居民过境 从2014年起必须刷枫叶卡
2014年起加国永久居民在离开和进入加国边境时,必须出示枫叶卡并交由海关人员过卡纪录,如此移民部便可掌握永久居民在加国的确实居留时间,以打击造假的不法移民。
加拿大枫叶卡保留及入籍申请 新移民登陆后可获得一张永久居民卡(枫叶卡),以证明合法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枫叶卡五年有效,持卡人可于枫叶卡有效时间内返回加拿大。但不要以为“永久”居民就可以无条件的“永久”保持移民身份。如果不认真处理,就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每个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满足在任何的五年内在加拿大境内居住不少于两年的要求。“居住”对地点无要求,时间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只要累积起来够730天即可。
特别是那些生活在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如果枫叶卡已经到期,想返回加拿大,那就要更加小心处理。首先要申请一个叫TRAVEL DOCUMENT的文件,以下简称“旅行文件”。这种旅行文件为一次往返,规定在签发日期60日内必须入境加拿大,不是所有申请人都会被批准,批准与否取决于申请人个人情况,旅行文件签证类型与探亲签证类似。
加拿大枫叶卡更新所需资料清单
不管是枫叶卡过期也好,正常换发枫叶卡也好,许多加拿大永久居民,对加拿大枫叶卡更新所需资料清单和流程并不是十分清楚。小编整理了2014年最新加拿大枫叶卡更新所需资料清单,供大家参考。
换领枫叶卡最主要的文件是以下几种:
1、全套申请表格([IMM 5444] 、 [IMM 5445]以及缴费单5401等)。2、现有枫叶卡复印件 3、护照、登陆纸、驾照等复印件;4、如已更名,则官方更名文件 5、如未满十八岁,则出生证明;如果有监护人,则提供监护文件 6、如过去五年内在加拿大境外居住超过3年,则需要提供 a.陪伴加籍公民的文件;b.全职受雇于一个境外加拿大分公司的文件 c.如属于陪伴全职受雇于在境外的加拿大分公司的配偶,则提供配偶的受雇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7、两张照片(背面需要照相馆的图章和日期章) 根据移民部枫叶卡审查中心的要求,再提供其它相应的能够证明你履行居住义务的辅助文件。 枫叶卡案例分析: 以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注意事项
近日,一篇“移民部质疑 华人移民10年申枫叶卡遭拒”的报道引起了华人的热议,很多人都开始思考以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是否还可行。本文将通过整理一些实例来解开大家的疑问。
如何保留枫叶卡:加拿大移民法律规定,不论您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是以后五年期满重新申请第二张枫叶卡均须通过“居留测试”,凡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者均须在任一个五年期间履行居住义务达730天以上,除此之外,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
1)随同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家庭成员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2)被加拿大企业外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 3)拥有永久居留权之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任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该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居留在境外; 4)持有有效的返加证。
失败案例:雇主指证申请人在中国导致业务推展困难 中国移民换枫叶卡被拒 上诉亦被驳回。中国移民一家三口在2005年登陆,八天后返回中国,五年内在加拿大仅住38天。全家以照顾患病亲人及加拿大公司外派为由申请换发枫叶卡,但移民官以居住时间不足而拒绝。叁人不服上诉,联邦法庭认为上述个人因素不足以成为「人道理由」给予特殊考量,驳回司法覆核申请。
习廷俊(Ting Jun Xi,译音)与妻子王雪( Xue Wang,译音),女儿习虔文(Qian Wen Xi,译音)在2005年2月登陆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但八天后一家3口就返回中国。 来源:York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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