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已于今年8月31日经过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明年1月1日起就将施行。“新规”中包含了携带贵重物品的旅客以及残疾旅客可在非公开场合安检、对通过安检机没有报警的旅客,安检员也可复查等多处变化。 携带贵重物品以及残疾旅客可要求非公开安检 “新规”明确,如有旅客携带贵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脏起搏器或身患残疾等情况,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此时,将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在非公开场所对旅客进行安检。 安检机没报警 安检员也可进行复查 “新规”要求,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安检员也可随机抽取,对旅客进行复查。 拍照摄像、殴打辱骂安检员将移交公安 新规”还详细列出了安检过程中,安检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的14种情形。 相较于此前的规定,“新规”中增加了以下内容:旅客若有“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故意散播虚假非法干扰信息的”、“在行李物品中隐匿携带民航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的”等行为,将会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明确,旅客逃避安全检查或者殴打辱骂民航安检员或者其他妨碍民航安检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民航安检工作现场秩序的行为,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