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印象中,加拿大经济发达,地广人稀,自然环境优美。不少的海外精英都愿意移民到加拿大,同时,加拿大也成为海外一些有犯罪记录的逃犯的藏身之处。 据统计,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今年4月份发出的红色通缉令中,100名被通缉的外逃罪犯有26人溜进加拿大,在这里藏匿下来,希望躲避法律的严惩。 当红色通缉令中的头号女嫌犯杨秀珠在美国被捕并等待遣返的消息传来,人们不禁要问,加拿大作为红色通缉令贪官上榜的“重灾区”,为何在配合中国政府缉拿通缉犯方面没啥动静呢? 事情的确如此。最近温哥华的媒体报道,有4名红色通缉令中的逃犯就藏匿在大温地区,他们是程慕阳、贺俭、李文革和王清伟。而且甚至都知道其中三人的确切住址。按理说,加拿大总理哈珀曾表态加拿大不会成为罪犯庇护的天堂,而且加拿大也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之一,在协助追捕通缉犯方面有国际义务,加方应将这些已经有线索的通缉犯缉拿和遣送回中国。 但遗憾的是,加拿大与中国就反腐败追赃追逃方面加强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表现之一是,当中国希望与加拿大签署引渡协议以便联合打击犯罪行为时,加拿大迟迟不作答复。其实,中国已经与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约40个国家签署了引渡协议,促进缔约双方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有效合作。 据加当地一些法律专家分析,加拿大在与中国就反腐败追赃追逃方面加强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大致有三方面的原因: 其一,加拿大受西方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对中国的司法制度不信任,多以中国司法不独立、遣返回中国会被判处死刑或遭受酷刑等臆造理由拒绝与中方合作。 其二,有分析认为,对在逃犯转移到加拿大的大笔赃款,加拿大通过征收投资税和资金闲置税等,给国库增加一笔数额不小的收入。 其三,加拿大的司法设计有不合理的成分,导致司法程序冗长,一些案件往往拖上几年乃至十几年,让这些遭通缉的逃犯有可乘之机。例如,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后,拖了10多年才被遣返回中国。而由于前两个原因,导致加拿大在追捕中国通缉犯的司法程序上更是拖拉推诿。 也应该看到,中加两国在展开追赃追逃方面并非没有任何进展。譬如,加拿大在与中国商签分享犯罪所得的协议上已经取得进展,希望该协议能尽快得到正式签署并生效。该协议不仅能切断犯罪分子的生活来源,让他们逃无可逃,而且还对未来打算来加拿大躲藏的经济罪犯形成重大威慑。 此外,加拿大最近颁布了新的入籍法,其中规定不允许任何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申请入籍,而旧的入籍法则是仅仅禁止在加拿大有刑事记录的人申请入籍。总体来看,这对希望借入籍来躲避追捕的海外罪犯也是一个打击。 加拿大总理哈珀去年11月访华时曾公开表示,加拿大无意收留逃犯,愿意在遣返方面同中方开展合作。人与人交往讲究一个“信”字,国家更是要无信不立。希望加拿大政府履行承诺,在中加司法合作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不要让加拿大成为贪官们逍遥的天堂。 (西班牙华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