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针对中国尊贵体育用品公司(Zungui Haixi Corp.)、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及股票承销商的集体诉讼案庭外和解协议,6日获安省高等法院批准,赔偿总额为1085万元。 以蔡凤仪为首的福建石狮蔡家控制的福建石狮猛士达鞋业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1日以尊贵鞋业的名义,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总共发行1150万股,募集资金3980万加元。可是之后发生连串事件和纠纷,导致2011年夏季,一批投资者发起针对尊贵鞋业的集体诉讼,控告该公司违反安省证券法及普通法,安永会计事务所和一些股票承销商也遭到连带控诉。 在安省法院批准原、被告两方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后,集体诉讼就此结束,但这不意味被告方承认自己的法律责任或失误、过错,因为所有被告均否认指控。 根据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批准的和解协议,尊贵鞋业将支付810万元,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万元,CIBC等四家承销商共支付75万元。 在扣除律师及法庭费用等开销和相应的税款后,原告们将可分享余下的804万元。此次集体诉讼案律师费总共225万元,占赔偿总额的20.75%。 在2009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22日期间购入尊贵鞋业股票,而且在今年8月7日之前接受和解协议的投资者,必须在明年1月6日前提出申请,将来才能获得赔偿。 安省证券监理会(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简称OSC)去年夏季已宣布,永远禁止中国尊贵体育用品公司(Zungui Haixi Corp.TSXV:ZUN)董事会主席及执行长涉足加拿大的证券交易。OSC的一个听证委员会去年初便裁决,总部设在中国的尊贵体育用品公司及该公司董事会主席蔡凤仪、执行长蔡衍达,均违反安省证券法。 OSC在其公告中说:「这些被告已经、并继续违反安省证券法,他们的行径完全不能获原谅。」 OSC的听证委员会指出,尊贵鞋业未依法维持一个审计委员会,也未按时提交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OSC的调查还发现,尊贵鞋业董事会主席蔡凤仪、执行长蔡衍达听任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又不配合尊贵公司审计委员会和一个特别委员会的调查。 OSC还永久禁止蔡凤仪和蔡衍达担任安省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及行政官员,并下令他们支付6万3667元的听证调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