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富贵或贫穷”都很容易把婚姻那薄薄的窗户纸捅破。深陷500亿元离婚案的钢铁大亨杜双华更是直言“一切都是金钱惹的祸”。 对平头百姓来说,没钱让人闹心;对富豪们来说,太有钱同样让人闹心。 7月19日,深陷离婚官司的山东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向媒体发出一封一万多字的名为《亲情、法律、金钱的交织负累──我与前妻宋雅红绕不开的那些是非纠葛》的公开信。杜在公开信中说:“我现在看,跟宋雅红走到这一步,一切都是钱闹的,自打有钱我们就开始别扭,从小闹到大闹到现在全国看笑话。” 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荣登2008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的民营钢铁巨头杜双华,当年总资产高达350亿元。然而2010年9月,他却卷入了一场离婚官司,结发妻子宋雅红将他告上北京海淀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此时,杜双华名下拥有包括日照钢铁及旗下五矿营板厂的股权在内的总评估值高达50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此案也成了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宋雅红称,1988年,开叉车的宋雅红与小她一岁、跑销售的杜双华喜结良缘。当年8月,大儿子出生,3年后,两人决定携手走上了同甘共苦的创业。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当北京的那家小厂房无法负载强大的市场需求时,杜双华决定转移阵地──回老家河北衡水创办京华制管厂。这成了他日后开创钢铁帝国的基石,但也因此开始了夫妻分居两地的生活,感情日渐冷淡。 1996年二儿子出生前后,宋雅红发现丈夫有了外遇,生完孩子后,两人的婚姻已几乎名存实亡。一年后,杜双华将二儿子从宋雅红雇佣的保姆手中强行抱走,并人间蒸发。直到11年后的2008年,在经过一次心脏病发作、急送医院的抗争后,宋雅红终于见到了已12岁的二儿子。儿子告诉她:这10年,他已经有了一个“妈妈”,还有一个妹妹。此后,宋杜两人谈到过离婚。杜双华一开始希望双方互不补偿对方财产,经过谈判,最后杜同意买下一层高档写字楼送给宋,还承诺帮助宋讨回800万元的外债。 但拉锯了两年之久的离婚谈判最终还是谈崩了。2010年9月,宋雅红决定诉讼离婚。 争议焦点在于“被离婚”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开庭过程中,杜双华的律师提交了一份2001年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上面赫然写着“准许原告杜双华与被告宋雅宏离婚。婚生男孩杜秋龙、杜泽龙均由原告杜双华抚养并负担费用……” 杜双华声称,2001年2月,分居接近4年后,自己在衡水市中院起诉离婚,2001年7月28日,离婚判决正式生效。此后,北京海淀法院驳回了宋雅红的起诉。宋雅红不服,提出上诉,声称自己当年“被离婚”,而且衡水中院的判决“错漏百出”,不具法律效力。 宋雅红的律师团指出:第一,原审案件的受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原审案件的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是一个无效判决。“原审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并未首先尝试法律规定的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而是直接采用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答辩人认为原审以此方式处理这一程序问题,侵犯了答辩人的诉讼权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第三,原审判决存在诸多错误,比如宋雅红的名字被写成“宋雅宏”,杜双华出生日期错误,二儿子“杜泽龙”名字是2007年才正式更改的等等。 宋雅红认为,正是第二项内容构成她“被离婚”的现状。而且这份判决书是在宋提起诉讼后,杜双华的律师才拿出来的,此前杜一直在争取和宋协议离婚,期间从未提起过这份判决书。 2010年11月6日,宋雅红收到河北衡水中院的裁定,得知该院2001年作出的(2001)衡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确有错误,裁定该案再审。 2011年5月18日,二审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二审过程中。 杜双华抛出万言书 就在这几个月里,宋雅红频频接受媒体采访,将自己塑造成含辛茹苦养育孩子的“秦香莲”,同时将杜双华斥为“有钱就变坏”的“陈世美”。而在此期间,杜双华始终保持沉默。因此舆论也一边倒地倾向宋雅红。 正是在这样的不利背景下,杜双华最终决定以万言书的方式说出自己的看法。在万言书中,杜双华详细回顾了夫妻两人相识、相恋、结婚、生子、创业、争吵、抢子风波等一系列事件,同样的事件,对错双方却完全换了个位。他将自己描绘成识大体、明事理的好丈夫和好父亲,夫妻感情破裂完全是因为宋的无理取闹和猜忌心过重,藏儿子玩失踪的成了宋雅红,不肯离婚的也成了宋雅红…… 此外,杜双华还对宋雅红就前一份离婚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一一作了回应。万言书的最后,杜双华指出,自己只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宋雅红其实受到了利欲熏心的律师和股东的操纵,正是利益的角逐令原本简单的夫妻婚变变得扑朔迷离。 7月20日,宋雅红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称杜双华的万言书相当一部分内容失实,对于其在法律上的观点有所保留,将在他日作出统一回应。 判决结果变数颇多 上海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炯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宋雅红最终能否争得杜双华500亿元股权资产的一半,关键要看衡水中院最终会不会撤销2001年的那份离婚判决。 “如果之前那份判决最后没有撤销,那么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不能提起再审,这是因为可能在离婚判决做出来以后,各方当事人有可能重新缔结婚姻关系。如果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已再婚,此时再撤销先前的离婚判决,那后一个婚姻就涉及重婚了。” 由此可见,如果10年前的衡水中院判决没有被推翻,则杜双华和宋雅红的婚姻关系在那次判决后就已结束,杜双华的500亿元资产就与宋雅红无关。但如果判决被撤销的话,哪怕两人感情早已破裂,只要两人依然处于婚姻存续阶段,杜双华离婚案就将进入普通的离婚诉讼程序,因此从2001年到2010年间,杜双华所累积起来的百亿财产很有可能将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与宋雅红进行分割。 理财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