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揭露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暗中多收过路费,两年来多收约3亿元,原本当日来回机场的汽车凭去程缴费票尾可以免缴回程路费,但多数车主都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回程中多交十元。有律师认为此行为已经涉及「不当得利」,应该退钱。但收费站反驳称,「凭票尾返程免费」条款就印在票背后,并且有公示牌,收费站职员不可能逐车提醒,拒绝退钱。 央视报导,记者日前亲身驾车前往机场,在收费站交纳十元,并取得一张票据;从机场离开时再次经过收费站,收费站电子荧屏提醒「收费十元,再见」,央视记者再交了十元,又取得一张票据,之后取出去程车票质问工作人员:「是不是能免票?」工作人员这才撕走去程车票的票尾、退还十元并收回她第二张票据。央视记者再质问:「如果我不问你就直接收了吗?你怎么不提醒我一下呢?」收费站人员仅答:「没有票就要交费」。 报导说,首都机场高速从2009年10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单程收费,即凭当天去程票尾免缴返程收费,不少过往司机都表示不知情,从来到机场接人都是来回各交十元。首都机场高速发展公司监控中心的一名景女士回应称,相关收费政策有公示牌,在票后也印有说明,「我们就不口头提醒了,因为您想想,返京的车那么多,服务员不可能再一辆一辆地问『您有票吗?』」 报导指出,公示牌是竖在出了收费站后的50米处,而不是在经过收费站之前,而且还包括有主管单位、收费期限、收费范围等详细信息,司机除非停车细读,否则很难发现这一规定;在收费窗口和票背后都印有相关条例,但也并非印在当眼处。 据报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收费站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他认为,应该退回其「不当得利」,但机场高速职员仍坚称,既然政策已经公示并印在票后,就不予退款。 另据齐鲁网报导,十块钱不算多,但一笔笔下来,一年下来就是一两个亿的收入。 据了解,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亿6500万元,于1993年9月建成通车并开始收费,收费年限截止到2026年,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04年到2007年,机场高速的通行费收入超过18亿元。而在香港上市的北京控股集团最新年报显示,每年首都机场高速通行费收入高达3亿元。 世界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