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一名年约5旬的华裔建筑工人,因为雇主罔顾安全,使得他在施工期间,从3层楼的高空坠地受伤,经过6年的追讨,大厦业主终于达成协议,获赔逾100万元的保险金,代表律师强调,接触过不少建筑意外案件,华人承建商除工伤保险外,拥有意外责任保险的不多,但他提醒民众,大厦业主也须承担意外责任。 上述意外发生于2005年3月,当年47岁的伤者,接获公司的安排,为华埠喜士打街一幢物业进行翻新工程,主要是为将开业的餐馆安装通风设备,在大厦外墙装设通风管直抵天台,伤者当时在三楼架设通风管,但他只是坐在一块绑上绳索的木板上,由其它工友把他拉到半空施工,身上也没任何安全保护装备,结果其中一条绳子松脱,他从三楼高空坠地受重伤。 伤者被送往表维医院抢救,意外令他脑震荡、多处骨折及内脏受伤,虽然保住生命,但难免永久伤残,受伤至今仍无法工作,只能领取工伤赔偿维生。代表他索偿的黎保利律师指出,伤者约获贴15万工伤保险,先应付庞大的医疗费用,以及家人生活开支,暂解燃眉之急,但再进一步追讨时,虽然明显是雇主的过失,但却发现对方没有意外责任保险,他说,这种情况,在小型建筑商,尤其是华人小区中十分普遍。 黎保利表示,按照纽约州的法例,大厦业主须为意外负责,从以确保工人的安全,理据是,一旦承建商失踪逃避责任,大厦业主却跑不掉,所以大厦业主亦需要确保承建商做足安全措施,不要因省钱聘用不合规格、没有牌照或罔顾安全程序的承建商,一旦发生意外,难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经过6年的追讨,黎保利说,当法院接受他的动议,业主需要为意外负责后,业主的保险公司终于同意和解,按照投保的限额,作出合共91万5000元的赔偿,至于之前获得的15万工伤赔偿亦不用抵消,所以合共获得逾100万的赔偿。(廖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