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报导,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长勒布朗(Dominic LeBlanc)昨天(19日)说:“加拿大政府已决定根据刑法,把伊斯兰革命卫队(RevolutionaryGuards)列为恐怖实体,从今天起生效。” 报导指出,在加拿大外交部长与司法部长陪同下,勒布朗指,伊朗政权“支持恐怖主义”,一直表现出对伊朗境内外人权的漠视,且有意破坏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稳定。 加拿大公共安全部新闻稿表示,根据他们的行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伊斯兰革命卫队明知故犯地实施、企图实施、参与或协助恐怖活动,或明知故犯地代表、受其指示或与明知故犯地进行恐怖活动的实体有联系。将伊斯兰革命卫队列入名单意味着他们是一个恐怖组织。 加拿大通过《刑法》列名制度,将伊斯兰革命卫队列入名单的决定,加拿大将利用其掌握的一切工具打击伊斯兰革命卫队的恐怖活动,这些活动既是单方面的,也是在明知与真主党和哈马斯等列入名单的恐怖主义实体有联系的情况下进行的。作为现已列入名单的实体,伊斯兰革命卫队符合加拿大《刑法典》恐怖组织的定义。 新闻稿表示,作为这一清单的直接后果就是,加拿大金融机构如银行和经纪公司,必须立即冻结列入名单的实体的财产。在加拿大境内的任何人和在国外的加拿大人故意处理恐怖集团拥有,或控制的财产均属刑事犯罪。 加拿大政府已将几个受益于伊斯兰革命卫队赞助,并帮助推进伊朗利益和外交政策的恐怖主义实体列入名单。其中包括真主党、哈马斯、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和塔利班。 此外,2019 年 6 月加拿大在《刑法》恐怖分子名单中增加三个新的伊朗支持的团体:Al-Ashtar Brigades、Harakat al-Sabireen 和 Fatemiyoun Division。 2022年11月,加拿大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认定为从事恐怖主义和系统或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政权。因此,根据《移民(专题)和难民保护法》,包括伊斯兰革命卫队高级成员在内的数千名伊朗政府高级官员不得进入加拿大。除被禁止进入该国外,在加拿大的现任和前任伊朗政府高级官员还可能受到调查和撤职。 自 2022 年 10 月以来,加拿大已根据《特别经济措施(伊朗)条例》和《为外国腐败官员受害者伸张正义法》(JVCFOA) 实施了18 轮制裁,针对涉及严重和系统性侵犯人权和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个人和实体。 目前共有200名伊朗个人和250个伊朗实体被列入《特别经济措施法》(SEMA)和JVCFOA。这些措施实际上冻结了被列入名单的个人和实体在加拿大可能持有的任何资产。 加拿大政府将继续打击对加拿大、加拿大人民及其在全世界利益的恐怖主义威胁。 《法新社》报导,伊朗外交部发言人谴责,这是“不明智,是出于政治目的。”另,加拿大外交部长赵美兰(Melanie Joly)指出,敦促加拿大人不要前往伊朗。她说:“当前还待在伊朗的人,该是时候归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