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华人忌讳遗嘱,总认为人活着立遗嘱不吉利,殊不知这样的想法可能有一天会给自己的亲人带来无尽的麻烦。 法庭文件显示,安省华人男子黄某因未立遗嘱,去世后妻子和未成年儿子分到遗产,包括房产和现金共值65万余。但因为他儿子未成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代表他儿子权益的安省儿童律师办公室(OCL)则要求其妻子公布财产管理情况,其妻没作出答复,被OCL告上法庭,OCL威胁要令其出售房子并将卖房所得分给儿子。而这套房子是妻子和已过世丈夫的婚姻住所,现在妻子面临无家可归的尴尬局面。可见黄某没有遗嘱去世后给妻儿留下很多麻烦事。 图源:phoenixmortgage 您不应该推迟写遗嘱的原因 我们经常惊讶地听到,身价百万的名人在去世后没有遗嘱。一个被财富和商业顾问包围的人,没有处理好自己的遗产事务,似乎是不可理解的。没有遗嘱,进行分割遗产的法律程序将是决定分配方式的唯一途径。这可能是一个漫长而昂贵的过程,而且最终可能无法反映死者的意愿。 您可能同样惊讶地听到,超过半数的加拿大成年人没有签署遗嘱。原因何在?根据加拿大法律专业人士保险公司LawPRO的一项民意调查,受访者最常用的理由是他们觉得自己太年轻。在60多岁或70多岁,以及进入退休阶段之前,人们往往认为自己不需要遗嘱。遗憾的是,这可能太晚了。 道明财富的税务和遗产规划师Nicole Ewing说,遗嘱对任何成年人都很重要。她表示,"任何超过18岁的人都应该有一份遗嘱。" "如果您过早死亡,任何人都没有自动处理您的事务的权利,包括父母和配偶。" 为什么要趁早立遗嘱? JKtax负责人马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大卫和莎莉是一对没子女的夫妻,已经财务自由。对他们来说,有没有遗嘱似乎无关紧要,一方去世了遗产自然归另一方。 大卫先去世了,他的遗产根据无遗嘱的法定继承顺序,由莎莉独自继承。几年后莎莉也去世了,同样没有遗嘱,遗产依照法定顺序:配偶(已去世)、子女(无)、孙辈(无)、父母(无)、然后是兄弟姐妹。莎莉有一个与她关系疏远,多年无联系的弟弟,最终遗产全数由他继承。 然而,大卫这边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和一个妹妹在世。莎莉生前与她们关系亲密融洽,不仅年节走动探望,还在经济上一直给与支持,承担了这些年老人院的费用和额外的看护花费。 大卫和莎莉原本可以通过遗嘱将一部分遗产留给母亲和妹妹,让他们过得好一些,遗憾的是财产最终落入了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小舅子手中。 这样的结果真是他们期望的吗? 遗嘱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为了确保财产的合理分配,更是为了在人不在时,能够继续照顾我们关心和爱护的人。 立遗嘱,是对未来的一份负责,也是对亲情的一种呵护。 图源:jnews 无遗嘱继承 在加拿大,继承法是按照省份来的,各个省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定。下面是安省法定继承顺序的简要解释: 如果逝者有配偶但没有孩子:遗产将全部归配偶 总结下来,安省的法定继承顺序为: 配偶 > 孩子 > 孙辈 > 父母 > 兄弟姐妹 > 兄弟姐妹的孩子>旁系亲属 > 安省政府 通过法定继承顺序,安省确保遗产能够在逝者没留下遗嘱的情况下,以一种相对公平的方式分配给家庭成员或亲属。然而,立遗嘱仍是确保遗愿得以正确执行的最佳方式,因为它能让人自主决定遗产如何分配,而不是完全依照法定顺序。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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