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高贵林港居民Lisa Brustolin是一场惨烈车祸的幸存者。 去年7月16日的晚上,在Lougheed高速公路上,一辆轿车突然逆行,和Brustolin的SUV迎头相撞。轿车断成两截,20岁的司机和18岁的乘客当场死亡。Brustolin被直升飞机送到医院急救。 她锁骨骨折、肋骨骨折、手臂骨折、脚踝扭伤、腿部的伤口需要缝针,“全身上下没有好的地方了。生活质量明显下降。”但在ICBC的“无过错”原则下,Brustolin基本没有机会向有过错的司机寻求公平的赔偿。 到目前为止, ICBC表示,已经为Brustolin支付了77次治疗、交通和康复费用,总计11261元。 发言人Lindsay Wilkins说,“我们正在竭尽全力支持她的康复,并确保她获得加强护理下的所有福利。……在以前以诉讼为基础的模式下,Brustolin未必能获得和现在一样的护理和康复服务。” Brustolin的力量和活动能力在车祸中受到了严重影响,她不确定这些福利会持续多久。“有人告诉我,一旦他们认为预约是维持性而非治疗性的,就不会承保。” 众所周知,BC省的汽车保险是由ICBC垄断的,不但保费高昂,而且年年亏损,2018至2020年每年都亏10个亿。 为此,ICBC决定改革,从2021年5月开始实行“增益医护”模式和“无过错保险”制度。在发生车祸后,当事人无需再像之前一样,通过法律程序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而是由ICBC直接进行理赔。通过取消系统中的律师和司法费用,可以让ICBC在第一年就节省至少15亿加元。 省下来的钱有两个用途:降低保费和增加车祸受害人的护理福利。任何在车祸中受伤的人,护理和治疗费用上限从原来的30万元增加到了750万元;还可以获得90%的收入损失保险,最高可达10.55万元。另外,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显示,ICBC的客户在首次续保时,平均节省了约490元或者28%的保费。 但“无过错”系统也让车祸受害者失去了起诉有过错的司机并要求赔偿的权力,所以批评之声不断。特别是像Brustolin这样的车祸受害者,认为这个系统既不公正,也不合理,而且程序繁琐拖沓。 温哥华的华裔居民Tashia Wong也有类似的经历。 2022年5月,Wong的车被一辆闯过停牌的车撞毁,导致她严重的颈部和背部疼痛以及脑损伤,出现短期记忆丧失以及对光和声音敏感, Wong表示,ICBC要求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重新提交相同的文件。“与他们打交道是一份全职工作。”但ICBC拒绝了她必要的医疗、处方和咨询索赔,并且大大低估了她应得的收入替代支持。 对此,ICBC表示,自5月以来,已经为Wong完成了100次治疗预约,支付了 4190元的收入替代赔偿;还说从Wong那里“获得所需的所有详细信息、更新和收据一直很困难”。 而Wong 向Global News提供了详尽的证据予以反驳,包括数月以来的索赔申请、收据、医生的记录、详尽的交通里程记录以及与ICBC的通信。 Wong与ICBC的斗争甚至惊动了新任省长尹大卫。他表示,以护理为基础的新模式,重点是康复、治疗和支持人们变得更好,而非高额的律师费和冗长的法庭程序。 转变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挑战,“所以我们设置了一些保障措施”,包括加强ICBC监察员办公室的职能以受理投诉,以及人们可以通过民事审裁处质疑 ICBC 的决定。 与此同时,尹大卫坚持认为新模式给BC省的居民提供了最佳性价比的保险方案。“我们必须继续改进,但好消息是我们拥有一些全国最好的福利和最低的保费。……ICBC正在实现收支平衡,我们能够保证在未来两年内冻结汽车保险费率。” 不过就在去年11月,ICBC的财报预计当年亏损2.98亿。加拿大保险局(Insurance Bureau of Canada)闻讯后补刀,表示在无过错原则实施的第一年,ICBC帮助事故受害者康复的支出比以前减少了30%。这样还亏损,真是令人失望。 省长所说的保障措施也并没有让Tashia Wong 和Lisa Brustolin这样的车祸受害人感到安慰。 Brustolin还是希望上法庭为自己讨个公道,但联系了26位律师,均被告知在无过错制度下,她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我一直在想整个无过错系统是多么不公正和不公平。我觉得这基本上是在惩罚这些事故的受害者。这就是想要更便宜的保险的后果。” Brustolin自己就是一名保险代理人。她呼吁改革无过错系统,最起码它不应该适用于每一起车祸。像她这样遭遇严重车祸、整个人生被颠覆的情况,应该有例外。“在这些事故中,许多人没有机会起诉,而除了身体上的伤痛,我们无疑还必须忍受未来的经济创伤。” 早在ICBC全面转向无过错保险制度之前,保险专家、Stratford Underwriting 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Colin Brown就曾建议,政府应当逐步转向新政策,而不是一刀切。 因为新制度虽然有一些短期收益,但会导致一些长期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过错,却在车祸中严重受伤,并且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更多赔偿的人。例如,一个45岁的人,年收入13万,如果他在车祸中受重伤,无法继续工作,他能收到的赔偿是有上限的,可能是最多五年的工资。这并不能说是公平的。 而所谓的无过错,只是剥夺了人们起诉的机会,对于ICBC而言,依然要明确事故的过错方,好为下一年度的保费定价。 现在,Brown的担心已经变成了现实。对于普通人而言,我们能做的有限。毕竟很多人对新政策持欢迎态度,和小概率的严重事故风险相比,每年都要交的保费便宜一点更实惠。 如果实在担心,也许可以按照Brown建议的,购买商业保险以获得额外的补偿;还有就是小心驾驶,时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并且祈祷自己不会遇到一个二百五的司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