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和美国的交通规则与中国国内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停牌的交通法规,所有车辆在Stop sign前必须停车,礼让有先行权利的车辆或行人,但是太多人忽略了Stop sign,因此酿惨祸。 图源:美联社 2016年7月,中国有一家四人到美国自驾游,在停牌前没有按规定停,被直行的大巴撞到,一家四口均不幸身亡,而且要对事故付完全责任。 另一位留学生黃某驾车在通过一处十字路口的Stop sign时没有按规定停下,被主路上皮卡当场撞飞,来探望他的母亲和姨妈当场身亡,弟弟则受伤入院。 图源:ffxnow 类似惨剧还有很多,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加拿大的路权概念。网友祝融在博文中分享如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交通指示牌,就是按照路权设计的,你遵守交通指示牌,就是遵守路权。比如上面的那个Stop Sign,就是提醒和指示你了路权,让你等直行车辆先过,否则不仅有危险,出了事儿责任还算你的。 但是我们要活学活用,知道为什么要有这些指示牌,以及当没有指示牌时,我们应如何做,这就需要在我们在脑海里植入路权概念。 守规矩 可能在北美驾驶,是最符合一个道德社会的标准了。由于道德、交规、指示牌、警察、罚单及保险的综合作用,北美人在交通驾驶上,可谓是个“道德楷模社会”。因为恩威并用,大家知道不遵守的危险,包括肉疼和money疼,再加上体验到人人遵守交规的甜头,大家在开车上,还是很守规矩的。 人大于车 第一个规矩,就是弱势群体优先。加拿大人往往停下车来让过路的鸭子,就是因为鸭子是弱势群体。甚至让鸭子比让人还主动,为啥?因为人比鸭子强势一些。 同理,在让人里,加拿大人开车让盲人、残疾人、大肚子孕妇、推娃娃车的妈妈、小朋友、孩子、学生又多一些。因为他们比正常人、成年人弱势。 人是经不起车撞的,所以车要让着人,哪怕是个正常人、成年人。所以永远是车让人,而不是人让车。那你说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的怎么办?理论上我们还是要让,虽然撞死了你不必负责,但撞死一个小鸡小鸭都是罪过,人何以堪?能避免则避免。他不遵守交通规矩,是他的罪过,但咱不要再添上一笔好吗? 同理,自行车虽然也当做车辆,但比汽车还是弱势,所以我们开车也让着自行车。同理,在多伦多西北地区经常会遇到马车,我们也让着马车。但是特别地,公共汽车比私家车大,但遵守第二个原则。 公大于私 公大于私,还表现在出行上。从自家车道出来,你必须让小区马路上的车,因为那是公路;从商业停车场或私家大楼里出来,你也得让马路上的车,因为人家那是公路。所以等人家公路上走了,clear了,人行道上没有人、自行车道上没有自行车,安全了你才出去。 直大于弯 在没有交通指示的情况下,直行车路权是大于转弯的车的。在小区、商业区路口上大马路,不管是左转还是右转,没有交通灯,你都得让直行车。 在大马路上左转或右转进小区,都得让直行车。 在十字路口左转或右转,在绿灯情况下,你也得让直行车。 快大于慢 对于都在行驶的车辆来说,比你快很多的车,你最好避让。这一情况,并不是说他一定有路权,而是我们出于谨慎的原则,“不争”。比如面对冲黄灯的,我们不要去跟他拼路权,咱得忍;比如在高速上push你想超过你的车,咱们不妨慢一拍,让他过。 动大于静 在停车场,我们往往犯迷糊,我已经退出一半车身了,才看见路上有个车要过,这种情况怎么办?或者我们要出停车场,前面有个车正在退出来,挡住我们的路? 通常这种情况,虽然按路权是外面的路为“公”,趴在停车位上的车为“私”,外面的车为“直”,趴在停车位上的车为“弯”,但实际操作中,谁在动,我们先让谁。对方已经动了,我们就忍忍。 先大与后 做什么事都有个先来后到,在All Way -Stop Sign这样的路口,我们实行先到先走的原则。 在停车场也是一样,同样一个停车位,谁先到了,谁先入,千万不要去抢。 右大于左 在All Way -Stop Sign各个路口同时到达,我们采取右大于左的原则。可能我们习惯看右手边,让右边的车辆先通行。 如果并不一定看出谁先到怎么办?这时我们可以按“动大于静”的原则,谁动了,让谁先走。有时候一些礼让的车,会善意地闪灯照你一下,或者像你打个手势,意思都是让你先走的意思,这个时候就不要客气,先走就是。 同理,你也可以flash人家,或向人家打手势,让人家先走。道德社会嘛。 按交通指示牌 以上简述了七大原则。假设路上什么交通指示牌都没有,我们可以按上面七大规矩来开车,一样很和谐。但是我们会在交通繁忙、拥堵、危险的地方,设置交通指示牌,你要明白,交通指示牌就是按照路权的概念来设置的,不过是部分地区对路权的提示。 所以,在有交通指示牌的地方,一般我们遵照交通指示牌就好了。你遵守它,就是遵守路权。比如Stop Sign,当没有这个Stop Sign时,我们到路口,一样要停下来,让行人、自行车和大马路上的直行车;有Stop Sign,我们只简单在那里停下来,停死就好了,你遵守它,就已经是执行了路权。 但牌子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在遵照交通指示牌的同时,我们要灵活运用上述七大原则的路权概念。 黄灯左转、绿灯闪左转、绿箭头左转 虽然黄灯、绿灯闪、绿箭头都是你左转路权,但是要注意让冲黄灯的,甚至冲红灯的,要注意行人不遵守交通规矩,穿人行道去搭公共汽车的,自行车乱穿马路的等等。 所以虽然路权属于你,但仍然要看是否安全,是否clear,不能认为是自己路权就闭着眼睛过。 停牌停两次 小区出口的停牌,往往建在人行道前面。先是停牌,然后是人行道,然后是大马路。大马路上可能还有自行车道对吧? 我们必须在停牌前停死,目的是先避免撞到人行道的行人、自行车等。但这个时候大马路上车辆情形,往往你的视线是被挡住的,当人行道clear后,滑过人行道,到大马路跟前,你要再停一次,看看左右直行车辆,等马路clear了,你才出去上大马路。 让牌是什么意思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停牌,但对让牌却不熟悉。让牌和停牌究竟有什么区别呢?让牌往往后面没有人行道,而直接是大马路,所以你可以一步到位,看到大马路上的直行车辆情况。所以让牌不要求你停死,但你为了避让直行车,你应该slow down,如果有和你冲突的直行车,包括自行车,你应该在那里等着,等别人走了,你才出去。 让牌不要一来就直接走,否则就好像你没看到让牌似的。即使没有冲突的直行车,你也应该slow down一下,尤其是驾驶考试的时候,注意了。 红灯闪与黄灯闪 有时会遇到红灯闪的情况,有的是在一条路上遇到,有时是十字路口。那么红灯闪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一个Stop Sign。你要先生停下来,让人过。没人没车,也要先停下来,然后再过,跟Stop Sign的操作一样。 如果十字路口几面都是红灯,那么就相当于一个All-way,先到先停,先停先走。同时到达,右手边先走。 黄灯闪呢?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警告,前面视线被挡住的地方有下坡或十字路口,总之比较危险,你要注意慢下来,有点像是个红灯、Stop Sign的提前提示牌;第二个含义,相当于一个让牌,让你慢下来,让行人先过,让直行车先过等,只要前面路面不安全,你应停下来,安全则小心加速过。 十字路口交通灯停电 在十字路口交通灯停电的情况下,相当于没有交通灯,这个时候我们默认他们为All way-Stop Sign,先到先停下来,先停先走。同时抵达,右边车先走。分不清谁先抵达,先动起来的车子先走。 如果有行人和自行车,先让行人和自行车,和四个路口是Stop Sign一样处理。交通灯,都是在人行道之后的上空的。 以上就是路权的基本处理。在北美开车,遵照路权行驶,就没什么大碍。这里以安全意识为上,遵纪守法为上,人人简单纯朴,人人都会从这样的“道德社会”里受惠。相反,人人聪明狡猾,人人花样百出,都以炫耀技术为上,拼抢为上,那么这就变成了一个“道德沦丧社会”,人人成为这个社会的受害者。你说你是既得利益者?也许吧,在社会其他方面是如此,但是在驾驶安全上、生命财产安全上,你一旦上了路,出车祸的风险也差不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