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鲜出炉的、由孙志峰竞选办公室发出的《孙志峰(Steven SUN)的社区安全计划详细构想》(以下简称为“孙文”),从语句、语景分析,不难看出这篇“构想”有很大部分是在回应我发表在朋友圈上的观点碎语。在几位时评人的建议下,我与其东一句、西一句地评述,不如写一篇文章统一回复,为此我再认真读了数遍“孙文”。 我本来说好今年市选不写任何文章、十月份停止写作陪家人度假的。不写文章的原因是如今的多伦多号称有50多家华语传媒,这50多家华语传媒近百名的“传媒人”都是勤劳的小蜜蜂老蜜蜂。每有候选人举办筹款晚会,或者是竞选办公室开张,一定蜂拥而至,这是多伦多华社的一道“特别风景线”。我常想,就算众口铄金,也一定有一两个异类谨守传媒人的职责向候选人发起质询,所以如今这世道就算我能口吐莲花也微不足道。不过,如今要等一把不同的声音越来越难也是事实。 万锦二区候选人孙志峰在本届市选开跑时提出他的主打政纲,即组建一支集“市政、警方、商企、市民四方协同多层次联防”的社区安全新机制联防治安队伍,以解决“已经很严峻的社区安全形势”,据闻受到华裔选民普遍支持和拥护⋯⋯有一说一,本人对一切宣称“普遍支持、普遍拥护”的事情皆持怀疑态度。 我对“联防”两字的第一感觉,就是70年代在中国城区马路上戴著红袖章随意截查路人盘问、搜身的;或戴著红袖章,到商场人多的地方拖著声音高喊“小心钱包”的;还有就是半夜到旅馆查男女同房有没有“结婚证”,或者公园、江边恋人相依相偎是否在耍流氓。 当然,孙志峰的“联防”与之不同,但“联防”两字在中文语境里自带色彩,有人心有馀悸也是正常 。 关于“孙氏联防”,“孙文”中有官方版本的解释,笔者特意摘录如下: “孙志峰关于增强社区安全的具体构想是,在现有 ‘政府、警方、市民’三方的警民共建基础上,引入企业公益资助,创建以 ‘政府、警方、企业、市民’四方协同多层次联防的新机制。在政府和警方主导社区治安的原有基础上,引入企业资助的私营专业保安服务,将警方倡导的邻里守望计划进一步强化,由新增的私营保安与既有的邻里守望组织一起构成涵盖第二选区全域的邻里守望“专业版”(Neighborhood Watch Pro)。” 图源:Global News 笔者不在这里浪费时间探讨“孙氏联防”构想的优劣是非,因为我们只需要把这个“构想”放在加拿大政治体制里,看看它是否有存在的可能,如果存在的空间都没有,“皮之不存”,再好的政纲也是废纸。 笔者之前在转发本地时评人辛峰《安省、BC省市选,华社切忌胡吹乱捧!》一文的相关论述中曾质疑过“孙氏联防”不具可行性。理由是“加拿大法律并不赋予常人(包括保安)有留置、逮捕人的权利;也不赋予他们在公共地方有搜查、盘问的权利;就是私人地方保安也不具备执法权。” 对此,“孙构想文”回复称:“任何一个新机制的诞生,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即使是人们引以为豪的加拿大法制,每年仍在增补、修订、完善。人民的安居乐业,是一切政府工作的最高准则。默守成规,阻碍进步,终将被历史淘汰。” 这段话貌似没有错误,时代在进步,一切都在变,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只不过,孙志峰先生是否应该帮助一下你的团队,了解清楚市议员的定位和工作职责? 市议员的工作是为选区民众提供生活服务的协助。市议会没有立法权,市议员也没有提出修法的权利。你的政纲不是向选民承诺如何做好生活服务,却承诺会不墨守成规去修改一项联邦的法律,这不是误导选民是什么?即如我是家庭医生,却承诺会亲自为病人做外科切除手术,缩短轮候时间一样不靠谱。 如果说孙志峰团队不懂加拿大政治情有可原,那么作为投身公共服务的人,当公众就政纲与加拿大政治制度完全脱轨提出质疑时,孙志峰依旧坚持认为“人民的安居乐业,是一切政府工作的最高准则”就不可原谅。 我们知道,加拿大是联邦制(Federation)的国家,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已经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联邦成员单位只是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但同时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与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这与中央集权制国家完全不同。所谓“人民的安居乐业,是一切政府工作的最高准则”属于党代会的口号,在加拿大不灵。举个简单的例子,2016年阿省(Alberta)麦克默里堡(Fort McMurray)发生森林火灾,联邦政府也只能询问阿省需要什么帮忙?没有阿省的同意,联邦的军队不能进入阿省救灾。就算阿省邀请联邦军队进入救灾,所需费用也由阿省支付。加拿大父母官没有温相那种“人民养著你们,你们看著办”的豪言状语,除非加拿大发生“天翻地覆慨而慷”的政变。 所以,当选民质疑你的政纲不在线时,候选人还发出震耳欲聋的“一切政府”都可以管的呐喊,我不敢说候选人是忽悠,但我对准议员缺乏谦卑的聆听、以及基本的政治常识深感忧虑。 关于在社区建立一支保安队伍,我在朋友圈评述辛峰文的完整评语是这样说的: “加拿大法律并不赋予常人(包括保安)有留置、逮捕人的权利;也不赋予他们在公共地方有搜查、盘问的权利;就是私人地方保安也不具备执法权,请问你见过公共地方有保安没?街区巡逻是中国式的意淫,加拿大法律是不允许的,民众也不希望自己居住的地方有那么多制服人员走来走去煞风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陈旺捉贼。” “孙文”对此作三段式回应: “私营保安(Private Security)服务在加拿大历史悠久,完全合法。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档私宅、居民楼、企业、商场甚至一些居民小区正在使用私营保安服务。孙志峰的构想是让这种私营保安服务扩展到第二选区的全体民众与商家。 “现有私营保安从业人员,都经过了培训与考核,获得安省颁发的资格证书。他们对自己的日常职责、法定权限、及应急处理程序,都有著既全面又清晰的认识,是专业的保安人员。 “专业私营保安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在公共场所 ‘盘问、搜查’可疑人员,更不会‘逮捕、扣留’犯罪嫌疑人。这些事,现在连警方都不会轻易去做。但确实有人在努力把这些说成或有目的引导成孙志峰安全政纲的内容,这和孙志峰政纲的真实理念是完全相背的。” 图源:Ontario Trial Lawyers Associations Blog 笔者首先感谢孙志峰团队的回应。在这锣鼓喧天、战歌嘹亮的当下,对弱小声音的质疑,有回应比不回应好。 下面我也将对“孙文”这三段回应逐一谈谈我对看法。 1. “孙文”称私人保安在加拿大历史悠久、完全合法,理据是“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档私宅、居民楼、企业、商场甚至一些居民小区正在使用私营保安服务”。这说法不错,但“孙文”回避了“保安”在公共地方行使权力是否合法?私宅、楼宇、企业、商场和居民小区不等于社区,更不等于选区。“孙文”回避了我提出的保安在公共地方执法是违法的问题。这种模糊概念的论述放在竞选宣讲里,就是误导选民,是在“骗票”。 2. “孙文”陈述的第二段论述了保安的专业性,是多么的懂法,有合格的证书⋯⋯ So what?如果保安公司都不具备在公共地方执法权,你那些保安多么优秀多么能干关卿何事?就像联邦军队有强大的灭火武器、有最专业的灭火队,但阿省省长说你们别来添乱,你只能待边儿去。“孙文”一再强调 保安的素质准备只是花移木接为政纲护航的魔术,并不能解决“保安在公共地方执法是否合法”这个“法律结”。 3. “孙文”第三段称未来的“联防保安队”不会在公共小区“盘问、搜查”,或者“逮捕、拘留”,那他们做什么呢?穿著制服行街?看见疑人咳嗽两声?还是像《平原游击队》的吴有贵敲著锣高呼“平安无事啰”? “孙文”称“孙志峰构想中的企业资助的免费专业私营保安服务,将通过巡逻(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与热线电话了解社区安全动态,及时支援各街区的邻里守望者,及时奔赴现场保护受害者,及时报警、跟踪、协助警方制止犯罪行为。” “巡逻”之前我论述过了,你要穿制服的保安队员在街上逛,得先拿到“行街证”再说。这个证容不容易拿,作为“地产一哥”的孙志峰很清楚,市政府修路、挖坑,开发商封路运送材料,不请警察请保安在现场维持行不行?你能解决这个问题,腾出一大批警力(虽然那是休班警察)加强街区巡逻,我届届为“一哥”助选。 至于“孙构想”提出成立一个组织,专事“了解社区安全动态,及时支援各街区的邻里守望者,及时奔赴现场保护受害者,及时报警、跟踪、协助警方制止犯罪行为”,孙大哥,你选前对政治无知不重要,重要是开跑前找人帮你开开小灶“政普”一下。因为你政纲愿景中除“保护受害者”外,其他的如“了解社区安全动态、支援各街区邻里守望者,报警、跟踪、协助警方制止犯罪行为”等本身就是你作为议员的职责,你拿了纳税人的钱,市议会也依据法律拨款予你在选区成立议员办公室,就是做这事儿的。你去拉企业赞助成立另外的组织,把自己的责任分包出去,大哥你这是做生意,不是为民服务! 至于“保护受害者”那是警方的责任,法律的责任,不是平民的责任。 督促警方为何是议员的责任?举个例子,数年前华裔女子李迎春失踪,李的弟弟在本人主持的电台节目“都市热线”听众群,听众透过与家属互动中凭李失踪前发表在朋友圈上一张小笼包图片,推理锁定某餐厅为李迎春失踪前最后出现地点,我们当即透过关系取得与李一起就餐的录影截图,第二天交给警方,希望警方追查该男子(也就是后来的犯罪人)。但警方行动缓慢,迟迟不去该餐厅调取录影,我当时直接请约克区区域议员李国贤跟进,李议员随即去信要求获得警方查案进度,获警察总长同意,每天有跟进汇报,结果推进警方去调取录影,这就是议员该做的事情。如果你不是议员,假设是“环球保安公司”CEO,警察连眼角都懒得白你一眼,这就是我们的体制,你必须懂得。 由此引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明明纳税人每年缴税,治安责任属于警察部队,我们为何不强化这支部队,却去建立另外一支队伍?长此下去,所有生活问题都由民间筹款负责,政府收税不干事儿,我们还要政府干什么? 加国对私募资金进入公营服务有很严格的规定,参选者的筹款都有著严格的标准,因为天下无免费的午餐,企业过度参与势必影响政府决策,例如某地产公司包起万锦巡逻队所有费用,他们提出将一块绿地转变作商业高楼,政府批不批? 无庸置疑的,提出加强社区安全建设的施政设想是好的,但政纲必须接地气,具可操作性。议员一届4年,不能光有口号,没有内容。而“接地气”最重要的是不能逆加拿大政治体制,因为这套制度155年来尽管内容在不断丰富,但架构坚如磐石。“孙文”说“即使是人们引以为豪的加拿大法制,每年仍在增补、修订、完善”,这是政治无知。 “加拿大法制”不存在每年增补、修订、完善。就以陈旺的“金牛城法案”为例,也历时2年,历两届政府、经过议会听证、公示,才对刑法第494条(平民拘捕法)的程序作了些许的修改。具体的修改内容是“容许店铺东主或获授权人士,例如店铺职员,可以在犯案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以及不使用过度暴力的情况下,在店铺物业范围内行使公民拘捕权。”这个意思就是你可以在他作案时的一段时间内、在属于你的地方、不使用过度暴力留置疑犯。但这不等于行为人没有违法,是否违法,还需要交由法官最终判定(栗钧律师在我主持的电台法律专题节目中的评述)。 加拿大的法律体制是“判例法”(Case law),法制总框架不变的前提下,透过不同判例的结果,是丰满、精确释法,与“增补、修订、完善”无关。我们知道,任何判例都不能跳出法律以外,自然也就不存在增补、修订和完善。 笔者提出以上看法,并非是阻拦华人精英参选。恰恰相反的是,传媒、民众对候选人的质询,都必须在选举的轨道上,不能只到场,却没有质询的声音。 孙志峰竞选办公室启动那天,我恰好在16街“大统华”买菜,看见很多熟悉的传媒人手提一盒月饼、满脸笑容走出“孙办”时,我脑子里想到的是中秋节皆大欢喜、一团和气固然是华社的福气,月饼是要吃的,但思考不能停顿,质询应该到位。传媒人对候选人的苛刻,才是最好的爱护和支持,因为每个参选者都不可能是政治专才,尤其市政服务,不同批评和质疑,是推动候选人完善自我的过程,这点也希望孙志峰先生持平常心对之。如果参选人看到质疑的文章就给传媒施压,或者组织写手去围攻,这绝对不是领导力强的表现,我也坚信孙先生不是这样的人。 题外话:2006年“环球地产”成立时,股东之一的封赖桂霞邀请我出席,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孙志峰先生,那时他刚刚入行,为人态度谦卑、笑容可掬,有很强的亲和力。之后这16年虽然未曾谋面,但在地产界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如今孙先生转换跑道,我仍旧希望看到16年前孙志峰眼中的真诚,期待孙先生能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我们共同为华社的进步加油! |